今年5月初,一个名为“抱抱盲兔”的博主,在多个平台上传了一段自己在北京盲道上被逆行电动自行车撞伤,盲杖掉落的视频。
视频中的撞人者不仅没有道歉,还指责被撞的盲人女孩“不看路”。
该视频一经发出,立即引起了社会关注,不少网友留言表达了对被撞盲人女孩的同情,并希望有关部门对撞人者从严惩治。
北京交警官方账号也在该视频下留言,表示将尽快核实情况依法处置。
之后“抱抱盲兔”回复称,该视频是很久之前拍摄的,并且已经收到了当事人道歉,也有相关部门进行了联系。随后不久,删除了这段视频。
据央视新闻报道,有些网友对视频的真实性提出了质疑。
有的网友认为视频中盲人女孩和撞人者的对话感觉怪怪的,不符合正常逻辑。面对“不看路”的指责,应该回应“我是盲人”,而不是“我走的是盲道”。
还有网友表示这名盲人女孩在后续买完药打车离开的时候,手机界面上有“五一”假期活动的广告,推断视频拍摄应该是“五一”前后。这和她本人声称视频是很久之前拍摄的说法互相矛盾。
5月16日,北京警方发布消息:刘某(男,26岁)和江某某(女,24岁)为吸粉引流、博取关注、牟取私利,在朝阳区某路旁虚假摆拍“盲人在盲道行走被电动自行车撞击并遭骑车人斥责”内容,并通过短视频平台对外发布,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,造成恶劣影响。上述二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表示,这类编造剧情、博取关注的行为,利用大众的同情心博取流量,本质上是在消耗社会信任。
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运生称,虚假摆拍盲人遭撞击并传播,误导公众,情节严重,触碰了刑法红线。根据《刑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在信息网络上编造、散布虚假信息,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,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。
该案中,二人为吸粉引流、牟取私利,故意制造社会对立情绪,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,其行为已从一般的行政违法升级为刑事犯罪。
5月16日,江某某抖音账号“抱抱盲兔”已被禁止关注,作品被清空。
来源:中国青年报、央视新闻客户端、中国新闻网等